枞阳在线消息 近日,县非税局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在资金征缴环节加强审核。一是要求财政所(分局)严格“以票管费”制度,加强《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票据管理,票据开具内容金额要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批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通知书”核对一致。二是对开票信息、金额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批准分期社会抚养费通知书”内容审核不一致情况,要求财政所(分局)核查原因并暂停社会抚养费票据供应,同时县非税局不予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此举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抚养费征缴程序,确保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县财政局)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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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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