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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快枞阳教育发展

时间:2013-08-12 16:49:10

  近年来,枞阳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整合人才工作资源,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强人才队伍管理,推进枞阳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县拥有中高级职称教师903人,特级教师5人,中青年专家7人,全国劳模全国优秀教师10人,省劳模优秀教师45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00余人。

  搭建学教研平台 培育人才

  网格化培训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全县建立了县教研室—乡镇教研站—学校教研(室)组三级培训网络,构建起校本培训的枞阳模式,全县校本培训率达100%。“十一五”期间,全县共组织各类名师及骨干培训班50多个,参训人员达6500人次,同时还选派100多名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家和省市级培训。职业高中技能培训完成率达98%,使“双师型”教师队伍达到70%以上。通过人才培训,进一步提高名优、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科研能力,为推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储备了人才库资源。

  名师工程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县每年各层次各学科开展一次优质课大赛和论文评选,推出一批市县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011年在枞阳教育网开辟“名师工作室”,开办枞阳教研电子杂志,开始大力实施名师培养选拔计划。各学科均在教育网建立了“名师工作室”,除各科教研员外,还推荐了多位名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名师带动下,100余名培养对象中有68人被评为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过程中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100余篇;面向县内及兄弟省、市的教育、教学开设讲座80余次,听课的受众总计超过了1万余人次;与江浙、两湖等省市的名师工作室建立了伙伴关系,初步形成了名师工程学术高地。

  教研课题引领人才创新。2010年,县教育局制定了《枞阳县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省级课题验收结题后,奖励10000元;市级课题验收结题后,奖励6000元;县级课题验收结题后,通过年度评比获得“优秀”等次的,奖励4000元,鼓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申报教育科研课题。成立了课题论证专家组,对申报的省、市级课题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课题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统一上报。课题引领为一线老师搭建了成长成才的平台,顺应了新课程改革的方向,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教科研水平。


  出台激励措施 保障人才

  全县教育系统牢固树立教育发展离不开人才的观念,通过枞阳教育网等多种有效宣传载体,大力弘扬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给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沟通、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制定了《枞阳县中小学优秀教科研人才激励办法》。规定特级教师、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教坛新星,在同等条件下直接推荐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作为学校后备干部人选,在评优评先选调中优先考虑。另外一次性奖励个人1万元。对市中青年专家、市级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星,另外一次性再奖励6000元;对县中青年专家、县学科带头人、县教学能手,另外一次性奖励4000元。全县每年集中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初审评选,上级专家审查的统一认定程序。在奖励优秀教科研人才的同时,县教育局也明确了优秀人才的职责任务。特级教师、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教坛新星,除履行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职责外,还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做一次研究性报告,并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上2节校际或校内公开课;任期内,还须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在CN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以上,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培养2-3名农村薄弱学校青年教师成长为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对市县级教学能手,工作量和公开课也都有定量要求;兼任校长的,每学期还得在校内或校外作一场以上新课程改革的研究性学术报告。

  强化引进管理 使用人才

  坚持把加快人才招聘和引进作为增强人才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途经来抓,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招聘和引进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管理使用人才。

  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全县坚持“逢进必考,择优录用”和对特殊人才实行“绿色通道”的原则,注重一些紧缺学科教师人才的引进。每年认真组织实施教师资格申报制度,把好教师队伍“进口关”。坚持实施阳光招聘,坚持按招考成绩选择分配学校,确保人才招聘引进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近三年先后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的教师15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中教师71名,幼儿教师30名,初中小学特岗教师950名,为教育人才培养引来了源头活水,增强了生机与活力。

  创新选才用才方式。在全县大力倡导双培养双带动工程,着力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干部,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优秀人才。全县相继出台《枞阳县教育系统干部任用管理暂行办法》、《教育人事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学校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等文件,强调优秀人才的提拔任用可以不受年龄限制,中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强调在公开竞选学校中层干部时,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应当优先;多形式发挥政策对人才使用的导向作用,达到人尽其才的目的,鼓励人才干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成就人才的中国梦想。  

  

   (县教育局、县人才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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