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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枞阳县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时间:2013-08-19 10:1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3〕1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宜政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着力实施好33项民生工程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将《新华字典》纳入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将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二)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所,改建面积3900平方米。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13年,完成229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完成1座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

  (五)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设施为基础,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完成5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六)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013年,免费开放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22个文化站,1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兼顾添置文艺活动器材,丰富农村文艺演出活动。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每行政村每年6场体育活动,结合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八)新型农民培训。2013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67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600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6000人,农民创业培训100人。

  (九)就业技能培训。2013年,完成就业技能培训2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3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续保)率达80%以上,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不低于95%;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住院补偿受益率控制在7%—11%之间;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深化住院费用支付总额预算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十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本地区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3年,城镇居民参保率不低于9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努力达到70%左右,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应不低于35%。

  (十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3年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提高10%。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继续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认真做好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全省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十五)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二级残疾人(11752人),三级残疾人(1960人),每人每年分别补助726元、360元。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十七)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3年供养标准比上年增长10%;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2013年完成建设床位400张;逐步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十八)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2013年完成一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建设。

  (十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5%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70%、75%、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50%、40%、40%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卫生监督协管以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施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及时拨付医院;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保障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社会满意度达当年民生工程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值以上。

  (二十一)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其医疗救治费用按规定标准给予减免。

  (二十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婚检人数达5000对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计划补助人数达7300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二十三)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2013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10例,对98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500元药物治疗费用补助,为75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

  (二十四)廉租房与公租房保障。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2013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214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基本建成1054套,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要尽快配租到户,进一步提高分配率和入住率,并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二十五)农村危房改造。2013年,完成2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十六)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推进承保规范化精细化,提高理赔工作透明度和满意度;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基层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其经营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二十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2013年,解决2.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根据省下达投资计划再行调整)。

  (二十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11座国家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2012年省规划安排的4座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开工2013年省规划安排的8座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十九)农村沼气建设工程。2013年,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020户,乡村服务网点10个;新开工任务待国家批复后另行下达。

  (三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2013年,新开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21个,完成计划工期内的建设项目。

  (三十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县财政根据农业人口落实奖补资金人均5元以上。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农业人口数达60.67万人,开展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达到171个。

  (三十二)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在2013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原则上县级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用于列入2013年度美好乡村建设的30个中心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十三)农村清洁工程。完成6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导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

  二、强化实施力度,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的理念,围绕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民生工程,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落实。民生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考核和督查力度,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县直牵头责任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指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乡镇政府作为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精细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优先保障资金,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民生工程筹资方案规定,准确测算资金需求,优先安排和落实配套资金,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民生工程资金配套。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管养责任,创新管养机制。按照各级政府事权和部门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项目所在地政府、受益单位的管养主体责任。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建后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市场化运行、个人经营等方式,实行分类管养,推动建成项目健康长效运行。

  (四)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绩效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抽样、暗访、开展回头看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强民生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已建成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实效。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民生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

  

  

  

  2013年3月8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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