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花了39万多元,新农合报了29.35万元。想不到,大病补偿又给二次报销6.44万元。 ”近日,拿到医疗补助的枞阳县会宫镇身患胃部恶性肿瘤的低保老人姚尚杰高兴地说。
该县从今年开始积极筹划实施大病再补偿,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予以“二次报销”。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因病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年度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纳入新农合大病再补偿范围,并不受年度封顶线限制。为方便参合农民,该县在省、市、县共78家协议医院实现了新农合住院补偿与大病再补偿同步即时结算,开展“一站式服务”。大病补偿后,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9.6%。(记者胡劲松通讯员方千)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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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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