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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场” “大作为”

枞阳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13-09-11 06:39:05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我县“家庭农场”发展得怎么样,又该如何加快建设?日前,县委办公室会同县农委、县工商局对部分家庭农场进行了调研,旨在达到“窥一斑而见全豹”的效果,为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作些许参考。

  一、发展现状及特点

  目前,我县确定家庭农场注册的标准是农户流转土地需在100亩左右,流转期限原则上要5年以上,这是准入条件,也是硬性规定,可以说家庭农场是“种粮大户”的“升级版”。我县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达32家,其中水稻等粮食种植18家;茶叶种植5家;苗木、花卉种植6家;水产养殖3家,基本涵盖我县农业产业化六大主导产业。整体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从5月3日,“枞阳县元宝洲家庭农场”的顺利登记注册,成为我县乃至全市首家家庭农场开始,到8月初发展到32家,平均每月净增10家,总量和增速走在了全市前列。

  二是分布较为均衡。全县沿江圩区、中部平原区、后山丘陵区均有家庭农场,分布涉及我县一半以上乡镇,有的乡镇达到5家以上,形成竞相发展之势。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旱涝保收的耕地(主要是边远圩田地区)基本流转到种粮大户,不断发展为家庭农场,这种地方的家庭农场占50%,中部平原区的家庭农场占30%,一些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主要是后山丘陵区),由于不能旱涝保收、抛荒多,发展家庭农场的难度大,这种地方的家庭农场占20%,基本形成了梯次发展的大格局。

  三是规模不断扩大。“安徽浮山现代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是我县首家冠省名公司性质家庭农场,其余31家为冠县名的个人独资企业。从调研的16家家庭农场看,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1家,100万以上的9家,占50%以上;场地规模13000亩的1家,1000亩以上的5家,占30%。16家注册总资金3583万元,土地承包总面积24563.6亩。由于经营规模逐渐扩大,16家农场总人口69人,家庭劳动力63人,长期雇佣员工的达14家,共39人,季节性用工达到350人,平均每个农场20人,最高的达120人,有力地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和农民增收。另外,由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化生产,413人完成了24563.6亩的农场作业量,平均每人耕作60亩,大大释放了劳动力,为家庭农场的进一步扩大规模减轻了人力成本。

  四是经营效益较好。16家家庭农场,去年总收入3198万元,其中500万元以上的3家,100万元以上的7家,占近50%;主业收入2614万元,其中5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6家,占30%以上;净利润669万元,100万元以上的2家,40万元以上的8家,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土地产出率较高,如义津镇创新家庭农场,从事水稻种植,土地规模1500亩,去年总收入500万元,平均每亩收入3300多元。特别是枞阳镇戚矶村祥和家庭农场,从事苗木花卉培育,土地规模200亩,总收入350万元,平均每亩收入近2万元。

  五是土地流转方式灵活。主要呈现三种流转方式,一种是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将农户手中的土地流转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出面发包给种养大户,发展为家庭农场。16家调查对象中有8家属于这种情况,占50%;一种是村民组集中流转,由村民代表或者所有农户与种田大户签订流转合同,这种情况有3家,占20%;另一种是种养大户主动与农户一对一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如麒麟镇锦华家庭农场、黄佳家庭农场,通过一家一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分别流转了110亩和250亩,这种情况占10%。另有20%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存在多种方式共存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政策引导机制缺位。家庭农场是新生事物,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对家庭农场还没有准确、统一的界定,有关部门尚未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险等方面无政策扶持,导致有条件成立家庭农场的种养大户,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影响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尽管我县原则性界定了家庭农场登记条件,这仅仅是在“入口”上进行把关,对家庭农场的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还没有进行系统的规范。

  二是土地流转期限短。调查表明,我县大多数地方土地流转合同一年一定,承包期短。如横埠镇和陈瑶湖镇土地流转合同大多一年一定,最长的5年。主要原因是,受物价和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农民对土地增值预期日益强化,大多数农户不愿长期将土地流转,一旦农场效益好,便可跟风涨价。另外,很多农场主目光不够长远,加上资金短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敢与农户签订长期流转合同。较短的土地流转期限,不仅不符合家庭农场的准入条件,更增加了农场的成本投入,对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制约严重。

  三是融资、用地、用工要素制约大。我县家庭农场还处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而金融机构又担心风险不愿放贷,制约了农场扩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尽管省、市有关文件明确允许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流转面积5‰的土地建设管理用房,但由于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管理用地难以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物价上涨较快和用工的大环境影响,劳动力工资不断增长,一些农场尽管提高了工资,但还是难以留住工人。

  四是产业化程度低,产品竞争力弱。由于我县3个“三分之一”的地貌特征(山丘、水系、土地各占三分之一),能集中连片种植300亩的不多,不便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和规模化作业,呈现数量多、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实力较弱的现状,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产业规模。到目前为止,我县“家庭农场”能走出安庆的农产品仅有元宝洲稻米、麒麟苗木花卉等很少的农产品品牌。大多农场主的文化程度不高,发展理念不足,品牌创建意识不强,难以形成品牌优势带动农场发展。


  三、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

  目前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种粮专业大户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市、县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扶持政策,尽管我县家庭农场建设刚刚起步,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但发展势头好、后劲足,只要我们抓住机遇,重点加以扶持和引导,一定能形成“百花齐放”的发展大格局。

  一要降低准入门坎。我县百亩以上的种田大户有1028户,登记注册家庭农场的是32户,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大部分种粮大户都有能力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在土地规模和流转期限不变的情况下,建议实行“四个放宽”政策,即放宽出资条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方式。对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限制;设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甚至可以零首付,对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和工本费等。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登记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

  二要拓宽经营范围。目前,初步发展的32家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县农业产业化六大主导产业,但从事水稻等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18户,占56%,比例较高。调查的16家农场中从事水稻种植的7家,土地总规模7450亩,总收入1600万元,亩均收入2150元,土地产出率提升并不明显,比普通农户的亩均收入仅提高20%左右,劳动力释放程度也不是太高。而枞阳镇戚矶村祥和家庭农场,从事苗木花卉培育,亩均产出近2万元,每亩纯利润3000元,土地产出率高,发展前景好。要鼓励家庭农场根据当地地质和气候等资源条件,寻找特色产业基础,发展苗木花卉、水产、林果、畜禽、蔬菜、休闲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等,打造“一村一品”,提升土地产出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要引导土地有序长期稳定流转。建立规范、流畅的土地流转机制是培育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我县土地流转方式多,但期限都不长,主要在于供体和需体的利益共同化程度不高,缺少衔接沟通。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为供求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登记、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保护好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引导农户自愿开展承包地互利互换,促进土地连片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关系的长期稳定,无疑将给家庭农场主吃了一颗“定心丸”,也是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的必需条件。

  四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尽快完善针对家庭农场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扶持家庭农场做大做强。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相关扶持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品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设施建设等。这300万元资金真正能分配到家庭农场建设上的并不多。要加大资金投入的比重,借鉴发达地区占比40%的做法,建议将其中100万元作为发展家庭农场的财政专项发展资金,单独列支并逐年增加资金量,对新注册家庭农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适用新技术给予重点补助,对获得县、市、省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设立适合家庭农场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探索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担保基金,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

  五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整合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农业建设项目,加快重要流转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家庭农场的创建提供良好基础。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允许家庭农场承担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应有计划地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切实改善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等农业项目。

  六要突出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职业农民培养。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是家庭成员,尽管很多农场经营者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的发展重任。特别是农场经营者知识更新慢、结构不够完善,要不断培养农场经营者的科技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鼓励他们开展商标注册,创建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增加农产品的品牌溢价和产业附加值。要充分整合农委、人社、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开展提高知识、提升能力等各类培训。要建立帮扶联系家庭农场制度,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指导服务。制定专门计划,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兴办家庭农场。

  七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成立全县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家庭农场发展调度考核机制。农委、财政、发改、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订落实配套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形成建设合力。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和“一村一品”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方案,抓好家庭农场发展。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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