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掌握中心村建设有关情况,特别是各方面支持建设情况,根据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进一步完善中心村建设相关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增报各中心村项目资金争取情况(附件:表二),主要内容是各中心村向上争取项目名称、资金数额,实际累计到位金额等。
二、进一步完善县直单位结对帮扶相关制度。县直各帮扶单位要按照《关于县干联系美好乡村建设及县直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办〔2013〕28号)文件要求,抓紧与帮扶中心村搞好对接,制定符合中心村实际的帮扶方案,书面报县美好办备案。建立结对帮扶“每月一报告”制度,将帮扶活动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及为中心村建设提供政策、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情况,特别是项目和资金帮扶情况,每月报至县美好办。各乡镇要协助帮扶单位,做好衔接和配合工作,确保帮扶活动有力有效开展,同时上报县直各帮扶单位帮扶情况至县美好办(附件:表二)。
以上报告、报表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报送县美好办。
邮箱:zymhxcb@163.com,联系电话:2811050。
附件:表二
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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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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