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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简报第27期

时间:2013-09-14 07:28:39

  【编者按】8月16日,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根据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意见,现将会议纪要(摘要)予以印发,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把握主要精神,科学有效地推进中心村建设。

  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摘要)

  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美好乡村建设的重大决策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安徽实际,得民心,顺民意,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重点突出,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全省村庄布点规划和首批中心村建设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全省586个重点示范村全面开展建设。二是保障有力,配套政策逐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共安排专项资金37.6亿元,大部分已拨付到位。谋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意见。三是措施扎实,工作推进有序有力。各地普遍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帮扶、调度督查等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落实。四是氛围浓厚,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省被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批准为全国美好乡村建设试点省,成为全国三个、中部唯一的试点省。

  会议指出,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好。少数地方“大包大揽”,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造成上热下冷,“干部在干、群众在看”。二是规划编制质量还不够高。有的中心村布点选址不够科学,有的规划存在贪大求洋、缺乏乡村特色、与现有村庄条件结合不够等问题。三是资金筹集渠道还不够宽。一些地方主要还是依靠财政资金单打独斗,资金整合还有一定难度,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的强度和深度都不足。四是村级产业支撑还不够强。不少中心村还是以传统农业为主,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比重较小,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五是环境整治力度还不够大。农村面上环境整治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加大整治力度,尽快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会议特别强调指出,一些地方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贯彻群众路线还不够好,工作方式方法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个别地方搞强迫命令,搞面子工程,甚至出现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错误做法。对此,张宝顺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美好乡村建设涉及农民每家每户利益,工作中容不得丝毫马虎。因此,要向各级干部,特别是县乡干部强调,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对待这项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交流好的做法,批评并随时纠正那些不符合省委要求的任何做法。一切要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张宝顺书记的重要批示体现了省委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政治自觉和对美好乡村建设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张宝顺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美好乡村建设推进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水平,切实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美好乡村建设健康扎实推进。会议提出如下五点要求。

  第一,坚持尊重群众,进一步把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一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中心村选点,到规划编制、建设内容、资金筹措、运行管护等所有重大事项,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的主意必须让农民自己来拿。多数群众不愿意干的,坚决不干;应该干但部分群众暂时想不通的,不要硬干,要通过示范引导等农民意见统一之后再干。要把坚决反对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坚决防止“包办代替”作为一条严肃的纪律来执行。二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借美好乡村建设名义,强迫征用农民土地、强迫流转农民土地、强迫农民上楼、强制拆迁农民房屋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错误做法。结合土地整治开展美好乡村建设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大部分返还村集体,用于提高农民补偿标准和村庄建设发展。三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村民理事会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有效路径。

  第二,坚持注重实效,进一步把科学规划与稳步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在村庄规划上要防止贪大求洋。坚持统筹城乡和全域规划理念,科学布点中心村,切实防止美好乡村成为新一轮“城中村”和“空心村”。抓紧组织专业力量,点对点评估中心村规划,开展系统论证和动态优化,着力提升村庄特色;本着立足实际、经济实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二是在建设方式上要防止大拆大建。现阶段开展美好乡村建设,要以旧村改造为主,以集中新建为辅,防止大拆大建。集中新建的中心村必须要有土地整治、塌陷区治理、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行蓄洪区搬迁、扶贫迁建等项目作支撑,按照新型农村社区的标准规划建设,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能搞,尤其要防止一刀切地推进村庄合并、把大拆大建的成本转嫁到农民头上。三是在工作导向上要防止面子工程。要从实际出发,优先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要只图面子上好看。对统一村庄面貌问题,要把握好原则。地方财力不足、群众不赞同搞的中心村,坚决不能搞;位于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或风景区、规划定位为城郊休闲农业基地或乡村旅游景点的中心村,在确有必要、财力允许、群众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统一村庄建筑风貌,但要防止向农民转嫁负担,确保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确保各级公共财政重点投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要严守乡村两级不能负债建设美好乡村的底线,加强县级融资平台风险防控,做到可持续发展。

  第三,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把整体要求与分类指导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注重分类指导。在政策支持上不能搞平均主义,对基础条件差的地方补助比例要适当提高。省里的考核验收办法,要统筹考虑各地实际差异,项目选择要突出重点,分值设定要把握导向,评价方法要便于操作,注重体现宏观指导性。二是在建设进度上要注重时间服从质量。尊重科学,尊重建设规律,尊重农村实际,不能操之过急,宁愿慢点,也要保证实效,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省里对考核验收时间不提硬性要求,由各地根据建设进度自行申报。三是在政策衔接上要注重协调配套。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和当前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第四,坚持政策保障,进一步把统筹服务与基层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张宝顺书记提出的“感情向人民群众贴近、工作向困难地区聚焦、投入向困难地区倾斜、机关向基层一线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围绕破解要素制约制定完善政策。继续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积极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大力加强资金整合,努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研究制定一揽子用地政策,有效破解用地瓶颈,积极推进宅基地退出、流转和跨村调整改革试点。二是围绕加强薄弱环节制定完善政策。科学合理地调整中心村“11+4”配置要求,进一步突出建设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是饮水安全、垃圾污水处理、村内道路、农村供电、电信网络设施、村庄绿化、河塘沟渠清淤等,对不必每村都建的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公交站台、邮政所、金融网点等项目,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围绕强化工作抓手制定完善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和措施,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推进行动和全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各地要把省里政策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和创新力度。

  第五,坚持加强领导,进一步把分工负责与合力推进有机结合起来。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美好乡村建设列入重要议程,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以县为主”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二要加强业务指导。省美好办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综合协调、督查调研,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研究谋划阶段性重点工作。各指导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更好地把握和执行省里的政策要求。三要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大对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干部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组织开展美好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加强工作督查。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美好办、工作指导组以及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督查,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要建立重点约谈制度,对一些政策执行偏差较大、问题较为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地方,由省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约谈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尽快下发关于在全省美好乡村建设中贯彻好群众路线的通知,指导各地重点自查和纠正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错误做法。

  会议确定以下10项具体意见:

  1、加强规划修编优化。一是由省国土厅适时对全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二是由省住建厅牵头,抓紧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示范村规划进行动态优化。三是由省住建厅牵头,面向实际研究调整中心村“11+4”配置要求。

  2、研究制定一揽子用地政策。由省国土厅牵头,一是督促各地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的政策。二是抓紧制定“先建后补”具体办法。三是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跨村调整机制和退出激励补偿机制。

  3、着力拓宽筹资渠道。一是谋划推进一批重点项目。二是大力加强资金整合。三是努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指标调剂补偿标准。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

  4、大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一是从面上看,要把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农村作为重点。二是从线上看,要把交通干道沿线作为重点。三是从点上看,要把垃圾污水处理作为重点。

  5、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由省农委牵头,围绕有效盘活村级“三资”,抓紧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文件。

  6、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好乡村建设试点。由省财政厅负责,抓紧实施《安徽省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指导27个试点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7、认真组织开展美好乡村建设推进行动。一是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制定出台具体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二是各配合单位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第一批活动单位要认真开展帮建活动,提出符合实际的帮建方案并抓好落实。

  8、着力加强县乡村培训。

  9、积极探索美好乡村建设长效建管机制。

  10、切实加大省级层面工作推进力度。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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