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网讯 10月23日,家住枞阳县枞阳镇的居民胡先生来电:在枞阳大闸水域,经常有人电捕鱼。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胡先生告诉记者说,在枞阳大闸水域,经常有人电捕鱼。“被电击后的小鱼当时就会死亡,大鱼被电晕后一旦侥幸存活下来,也大多丧失繁殖能力。
“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得知电捕鱼不但会使鱼类的种群繁衍和延续受到严重影响,也会对附近水域中的螺蛳、贝类、两栖动物等造成毁灭性打击,使得水体生态体系遭受破坏,进而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而影响水质。”胡先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式进行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胡先生说,为此,他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虽然有执法部门前来执法,可执法人员刚离开,那些非法电捕鱼的人员又回来了,继续电捕鱼。
对于胡先生反映的情况,枞阳县渔政管理站有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接到上述反映后,便及时组织渔政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个别渔民在枞阳大闸水域进行违法捕鱼。“对违法捕鱼者,我们已依法进行了处理。”作者:汪秀兵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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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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