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利平为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人民法庭庭长;
吴革为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庭长;
周和义为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汉民枞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何祥国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晓东的枞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江继进的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陶云的枞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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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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