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枞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车使用管理工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庆办明电【2014】14号通知要求,做到“三个严禁、三个不准”: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出借车辆,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将公车停放在酒店(除会议地点)和娱乐休闲等场所,不准违规占道停放,不准为违规司机开脱说情。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
元月30日上午,中共枞阳县委办公室认真传达学习《通知》精神,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严格执行要求,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率先垂范。(县委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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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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