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日前,枞阳县消费者协会按照安庆市消费者协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14—2015年度市级“诚信单位”评选推荐活动。
此次评选推荐活动,县消费者协会根据《消法》赋予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以及“引导消费”的公益性职责,严格遵循“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参评单位在产品质量、服务规范、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考察,将在行业中起示范表率作用的企业推荐为市级“诚信单位”。据了解,此次共评选推荐了4家企业为市级“诚信单位”。(吴昌旺)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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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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