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日前,有网友在县内网站发帖投诉称,县财政局职工吴某某,以单位名义与商户产生大额债务纠纷。县财政局非常重视,及时安排回复,并责成吴某某作出书面检查,促其做好还款等事宜。
2012年12月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局相应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20条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去年初,又出台《枞阳县财政局公务接待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接待不喝酒、不上烟,要求定点安排,及时核报等。该局规定,公务接待均由办公室统一经手安排。
现初步查明,去年6月以来,该局职工吴某某从该商户多次赊取烟酒,累计金额较大。其赊欠纯属个人行为,单位并不知情。(县政府新闻办)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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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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