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日前,县纪委制定并出台了《中共枞阳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群众来访接待规定》,采取四项举措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实践群众路线的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县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均有一名县纪委常委参加接访,委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安排领导值日接访,负责接访的领导准时参与接待。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答复的,现场为群众做好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登记工作,呈报纪委主要领导。
健全约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县纪委常委对重点上访对象,组织约访或带案下访,认真听取上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在约访或带案下访过程中,适时对上访群众进行有效的法律引导和宣传解释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化解信访矛盾。
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主管常委、参加信访初核或案件调查的室主任,信访室工作人员,来访人所在的乡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接待群众来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规范信访接待程序。明确县纪委监察局的群众来访日常工作由信访室负责,并明确规定信访室工作人员要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耐心、认真、公正、文明接待,认真向来访群众解释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有关情况,耐心解答有关问题,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合理诉求,并及时做好信访登记、呈报、交办、督办工作。同时,对因信访督办不力而导致信访件办理工作拖延或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理。(吴钢)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