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枞阳镇某村的老人从民政部门领到了2000元的医疗救助款,他激动地说:“共产党就是好,让我们农民也能享受到国家的医疗救助政策”。近年来,枞阳县为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贫困群众的健康水平,及时解决重大病医疗费用,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全面有序地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极大地缓解了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让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运行良好。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自2011年6月底全面启动以来,县民政局在日常管理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服务系统运行良好,确保了困难群众病有所医。今年共救助158人次,救助资金12.6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促进医疗救助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
为确保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和其他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民政部门的医疗补助,在今年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动态管理后,县民政局及时对救助对象信息进行了更新,共更新农村低保对象信息34844条,农村五保对象信息7091条。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年初,结合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实际,及时完善和修订了《枞阳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将救助对象由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扩大到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将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从2013年的55%提高到60%,特别是提高了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低保三无对象救助比例和上限,即统筹范围内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报销后,救助资金按剩余部分(不含自费费用)的80%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10000元。对农村0-14周岁(含14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救助,按照相关文件确定的治疗定额付费标准和医疗救助标准实施救助。
救助形式灵活效果明显。2014年我县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缴纳全部或部分参保参合资金达157.879万元,共53577人受益。
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县民政局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和“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围绕不同困难群众的需求差异,改进和完善救助方式,多层次、多形式满足困难群众的医疗需求,坚持医前救助、医中救助和医后救助相结合,坚持对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以外住院治疗的救助对象按季实施医疗救助等灵活多样的救助形式,基本实现了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两个“全覆盖”。今年第一、二季度共打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9.88万元,共救助3608人次,第三季度医疗救助工作正在上报审核之中。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的经济负担,特困群体的看病难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脆弱群体的关爱和呵护,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 张志松高春英
稿件来源: 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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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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