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墙改和散装水泥基金的收取
和返退工作的函
县活动办:
我办于2014年8月14日收到枞群办函[2014]25号关于解决有关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的函中要求规范墙改和散装水泥基金的收取和返退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两金”收取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2003]80号)等相关文件。并经墙改和散装水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二、我办在7月4日专门召开了部分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就墙改和散装水泥基金的收取和返退工作作了讲解,按省、市、县有关返退程序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做到应退尽退。
枞阳县建材管理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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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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