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文件精神,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办法》。
本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有了调整和进一步完善:一、缴费档次的变化。缴费档次由原来十二个档次增加到十三个档次,第十三档次是3000元。二、政府补贴的变化。政府为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相应越高。参保人按300元缴费,政府补贴增加到40元;,按400元缴费的,补贴增加到50元; 500元——900元,补贴增加到60元;1000元,补贴增加到70元;1500元,补贴增加到80元;2000元,补贴增加到90元;3000元,补贴为100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三、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参保人死亡的,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四、基础养老金标准有了提高。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55元提高到70元。(县人社局)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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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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