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全面完成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政府权力进清单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5年2月26日,县政府以正式文件下发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并在政府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上正式对外公布运行。本次纳入清理范围的共有48个县直单位,其中5个单位零报告,其余43个单位经审核清理最终保留的权力共2235项,其中,行政审批198项、行政处罚1473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35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强制113项、行政确认6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规划10项、其他权力304项。下一步,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完善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加快推进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涉企收费按单来
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相配套的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等单位为成员的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并由县物价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县法制办等部门从2014年9月中旬开始,历时3个多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的清理工作。
积极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把握清理原则。一是在清单准入门槛上,严格实行“四个不进”。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不进,未经国务院授权设定的收费不进,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收费不进,重复、交叉设置的收费不进。二是在清单项目标准上,依法做到“三个衔接”。即清单所列收费项目与国家公布的收费项目相衔接,清单政策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相衔接,清单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相衔接。三是在精简收费项目上,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项目法定,与权力清单对接;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坚持改革取向;坚持市场化方向,凡是市场放开、已经形成或基本形成竞争的前置服务,坚决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规范审核流程。将51家单位自查自清自行申报的收费项目分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4类,明确各类收费标准审核口径。按照县政府涉企收费清单工作责任分工,审核中,坚持“典范引路,模板先行”,县财政局负责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汇总审核,县法制办负责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的汇总审核,县物价局负责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汇总审核,确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清单要素实现文字、格式、体例、表述“四统一”。先后多次向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工作进行汇报和请示,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组织专家评审。2014年12月17日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对清单目录进行了评审,专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县政府法制办对清单收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实行清单公示。2014年12月18日至24日将《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在枞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依法建立清单。一是精简收费项目。经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县列入清单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项、政府性基金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28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3项。同时取消了9项收费。二是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对照省、市降标的有关规定,对收费额较大、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9项收费标准进行了下调。三是缓征部分收费。对一些虽有法定依据,但已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6项收费项目予以缓征。四是放开部分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已经形成竞争或具备竞争条件的收费推向市场,由收费双方通过合约协商确定。
在编制完成《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审议稿)的基础上,拟定出《关于公布枞阳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代拟稿)。2014年12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12月29日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收费监管有平台
认真抓好涉企收费清单落实工作。保持与省市清单的精准对接,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转发降标、放开等相关文件,对取消的9项收费及时发文取消。实行动态管理,在落实清单工作过程中,对国家、省新出台的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收费政策,结合清单一并贯彻落实。保持与相关收费部门或单位的无缝对接,及时通知到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同时告知相关收费单位。还建立涉企收费监管平台,推动涉企收费清单纳入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和监管,做好与权力清单运行的衔接融合。
本报记者本报特约记者
稿件来源: 枞阳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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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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