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经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日前重新修订了《枞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新修订《办法》对出差人员出乘交通工具、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标准都详细作了说明,同时还对因公出国(境)、参加会议、培训、挂职的差旅费和因调动、搬迁、探亲的差旅费作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县直机关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办法》还强调了差旅费的报销管理和监督问责,要求加强差旅费的制度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不定期开展差旅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县财政局)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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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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