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7月20日,2016年度枞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于9月2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参保业务。
目前,参保登记各种文件、登记册已发至各人社所、居委会;城乡部分主干道宣传条幅已悬挂完毕;网络、报纸已发布参保登记信息,参保登记软件经测试运行良好,已正式投入运行。
即日起,各参保居民可到当地乡镇人社所、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未成年人和学生个人缴费调至50元,其他人员缴费标准不变,本年年度新增参保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胡宏武)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