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5年9月1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正斌、王自亭、方留明、黄其凤、方军、汪孔才、左鹏、唐永飞、陈晓明、吴汉、胡士友、苏浪、吴奇志、吴洁珍、吴其明、金新、王光祥、刘中华、吴礼云、翟枞霞为枞阳县人民陪审员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忆萍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5年9月1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忆萍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国祥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5年9月1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国祥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
编辑: 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