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上午8时50分,安徽省枞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三中队在城区银塘东路与羹赛湖叉路巡查中,发现有四堆建筑装潢垃圾。执法人员调取该车经过银塘东路与滨江大道口监控器,发现皖08-20868农用货车于2016年1月11日16时许,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嫌疑。在事实面前,农用货车司机蓸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曹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通讯员杨元友荣高胜谢平/摄影报道)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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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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