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交通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报告,公安局关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2.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5年县级财政决算、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2016年1—7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2015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报告。
3.法律法规的检查。检查《森林法》、《学前教育条例》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4.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专题询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
6.述职评议。依法组织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开展述职评议。
7.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评议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工作,对扶贫工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和偿还资金筹措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等专项活动。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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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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