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2016年,枞阳县将实施上码头棚户区、滨江大道安置点、连城湖养殖公司棚户区和旗山、小湾、余庄、藕山城中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完成86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力争完成1200户。
截止目前,枞阳县上码头583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环评等相关建设手续,规划部门正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申请农发行贷款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枞阳县藕山城中村253户改造项目,已制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完成改造对象货币化安置协议的签订;枞阳县小湾、余庄城中村146户改造项目,已制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协议已签订,实物安置项目已开标,并于2016年3月3日定位放线;枞阳县滨江大道安置点72户改造项目,已制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房案》,房屋征收协议已签订,实物安置项目已开工;枞阳县旗山城中村119户改造项目,已制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协议已签订,采取政府回购房屋方式安置,选定的开发企业正在办理回购房屋建设相关手续;枞阳县连城湖养殖公司棚户区27户改造项目,县房产局正在会商县规划局、国土局、水产局和国资办,研究制订货币化安置方案。
为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城镇面貌,促进经济发展,助推和谐枞阳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
一是县长领衔,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枞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全县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房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工作。同时,每个项目均安排一名县干包片负责,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同志多次到上码头等棚户区(城中村)实地查看,提出改造意见和建议,并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县上下统一思想,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编制规划方案。2015年4月,县政府安排县房产局牵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调查棚户区(城中村)住房现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枞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5—2017)》。今年4月份,我县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枞阳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攻坚年”活动实施意见》,对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落实责任。
三是完善督查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项目责任单位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项目组建工作组,把任务分解到组,责任落实到人,时间细化到周。县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积极推行“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年总评”制度。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分类指导,精准调度。同时,制定考核办法、细化措施,开展联合督查考核,实施季度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四是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牵头抓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县财政局、县投发集团要分别建立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棚户区改造融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挪作他用。
五是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民生办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县电视台、铜陵日报枞阳新闻和县政府网站、枞阳在线等媒体的宣传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季、全力推进季、集中攻坚季、成果展示季”专题宣传活动。定期编发简报、设立宣传点、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切实将棚户区改造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为全力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攻坚年”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王雪松)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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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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