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日前,记者来到枞阳县枞阳镇胜利社区采访时,看到居民方传明正在忙着整理家中物品准备搬迁。由于自家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在这里生活了近60年的方传明尽管有些不舍,但优惠的政策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还是让他成为第一批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人。
方传明所在的社区属于上码头棚户区改造范围。记者了解到,上码头位于县城老城区,房屋破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给排水系统、紧急通道严重不足,内外交通不畅,居民生产生活极为不便。今年枞阳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实施上码头棚户区改造工程,整个项目涉及房屋征收范围总面积约为20公顷,涉及私有房居民583户。
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指挥部,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招标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由上码头改造区域居民投票选定了专业房屋测绘和评估机构,测绘和评估结果经指挥部确认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老百姓“签的放心、拆得明白”。同时,将上码头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优先纳入“房票”安置范畴,全面实行货币补偿和房票安置办法;变“先拆迁再安置”为“先安置再拆迁”,让老百姓感到公平、公正、合理。
据枞阳县住房和保障办公室主任姚福生介绍,目前,整个上码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顺利,自8月底启动以来,居民拆迁协议签订率已超80%以上。与此同时,全县2016年实施的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都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县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935户,其中货币化安置协议756户,签订协议占年度任务857户的109.10%;拆除房屋691户,占年度任务的80.63%。全县2个项目797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建成,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100%。此外,除了争取中央财政的和省级财政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以外,该县还与相关金融部门多次协商,计划争取13亿的棚改专项贷款,目前已到位贷款资金7.5亿。(记者陈淑静)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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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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