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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出台两个规定 规范纪律审查

时间:2016-11-29 14:44:38

  枞阳在线消息 近日,县纪委出台《枞阳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和《枞阳县纪律审查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纪律审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规范纪律审查,明确审查程序。严格执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制度,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登记,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私自扣留、保管信访举报件,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明确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对受理和申诉复议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处置。

  二是加强提醒督办,提高执纪质效。确定由信访室承担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办理时限、质量、程序及归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推动实现信访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强调查结果反馈,对实名和匿名信访举报件,分别做到结案前向举报人、被举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反馈,并及时将反馈情况归入卷宗。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两个《暂行规定》进一步对工作纪律、工作责任作出了约束性规定,针对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纪律审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将违规执纪情形细分为16种,并视主观过错、造成后果等因素,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李江林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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