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峰、何正清、黄楚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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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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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峰、何正清、黄楚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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