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为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的建后管养水平,确保项目“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枞阳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以小型水库、小型泵站、小型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为主的小型水利民生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
明确管护主体。该县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护负总责。行政村内的工程,由受益群体负责运行管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工程建设管护主体和责任。深化体制改革。规范工程使用权和使用权流转。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等明确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工程外,积极探索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整体或部分使用权;同时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原有功能和用途。加强监督检查。该县要求各乡镇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规章制度,将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向受益区群众公布,公开接受监督;水利、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将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提升服务效能。逐步构建以乡镇水利站为核心,农民用水协会、水利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村级水管员为基础的水利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管护公司、水利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新型农民生产主体等形式,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切实发挥工程效益。(通讯员)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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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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