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至10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并审议政协枞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政协枞阳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四、选举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五、审议通过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六、审议通过政协枞阳县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决议。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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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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