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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时关闭全县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时间:2017-02-13 14:30:24

  近期,我省发生多例疑似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为切实加强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强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密电〔2017〕2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全县立即停止活禽交易,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枞阳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委等部门,于2017年2月13日17:00前全面关闭全县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逾期未关闭或停止营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复市时间另行通知。

  二、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关闭后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的巡查,并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相关部门要会同市场举办方对市场中禽鸟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留存的活禽,督促市场经营主体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

  三、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县,禁止农村散养家禽进入市场销售,坚决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

  四、全面开展对全县各养殖场禽类动物H7N9病毒的紧急监测。

  五、县内各媒体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安全消费意识,改变传统消费习惯,暂时不购买活禽。

  六、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562-3213581。希望广大群众对非法活禽交易行为积极投诉、举报。

  七、在疫情发生期间,故意对禽类弃管、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破坏防疫环境、扰乱生产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枞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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