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8年3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如松为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如松代理县长的决定
(2018年3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鉴于罗成圣已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如松代理县长。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成圣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3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罗成圣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忠新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3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胡忠新辞去枞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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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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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高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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