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7月11日,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对皖HWH7**非法网约车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
7月5日,接到相关线索,县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在县车辆管理所门口成功查获皖HWH7**非法网约车。经对该车乘客和驾驶员调查,并查实滴滴顺风车平台该车的非法交易记录,确定该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处罚领导小组决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1万元的罚款决定,并执行完毕。(王小满汪湉)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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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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