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

枞阳在线网站 | 枞阳融媒体中心 主办

设为首页

简体 | 手机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枞阳 >正文

速看!2018年枞阳城区今秋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时间:2018-08-14 08:07:20

  距离秋季开学只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你知道家里的孩子被分到了哪所学校吗?

  8月6日,《枞阳县城区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快来看看今年秋季枞阳县城区小学招生有哪些新政策吧!

  枞阳县城区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铜陵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铜教基教〔2018〕9号)和《枞阳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枞教基〔2018〕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小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招生政策,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深化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公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城区小学(枞阳小学、城关小学、石岭小学、旗山小学、金山路小学、蒲洲小学)划片范围按《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附件1)执行。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中心学校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问责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外户口)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内户口)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枞阳小学、蒲洲小学、开发区小学)就读。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

  1.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由枞阳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报名登记点设在各服务区学校(金山路小学报名登记点设在石岭小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2012年8月31日)儿童,携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8月16日-8月17日,学校审核后张榜公布。

  2.学校要保证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登记时间:8月19—20日。并要在校内将此类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不得接收2012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3.公共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时间为8月19—20日,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按出生年月顺序登记。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学区范围招生,不得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上学,不得跨学区招生,8月25日前县教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小学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审核,对违规招收学生一律予以清退。

  (二)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依据《枞阳县城区小学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确定入学学校。学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收。

  2.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招生计划。

  枞阳小学3个班

  城关小学4个班

  石岭小学3个班

  旗山小学6个班

  金山路小学2个班

  蒲洲小学2个班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围绕招生政策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获得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中心学校网站将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城区各校要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社会、家庭、新闻媒体形成共识,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规范招生行为。公办学校应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各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要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不超过46人。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等工作,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中心学校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记及乱收费行为,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查处、通报。

  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按组织程序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1.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的;

  2.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

  3.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4.拒绝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学区招生的;

  5.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6.擅自提前招生、招收特长生和无学籍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擅自超计划招生的;

  7.存在其他违规招生行为的。

  中心学校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13705563829 5755577 5730897

  枞阳县枞阳中心学校

  2018年8月6日

  报:县教体局、枞阳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

  枞阳小学学区范围:湖滨路50号(枞阳二中)以西;护城路;光明路;凤凰山路;正大街;连城西路(北站红绿灯路口以西),小缸窑居委会。

  城关小学学区范围:湖滨路1号(枞阳县律师事务所)——湖滨路50号(枞阳二中)路两侧;

  渡江路1号——渡江路32号以西(月牙湖小区对面的私人住宅);

  连城东路188号(中行营业厅)——连城东路70号(原地税局)及以南。

  金山大道1号(原水上派出所)――金山大道东55号华翔观天下售楼部路两侧(含金坛花苑、华翔观天下小区);

  银塘西路39号――银塘西路70号路两侧(含山水兰庭小区、御华府小区)。

  石岭小学学区范围:渡江路32号(中国银行)——渡江北路39号路两侧(含新世纪公寓小区);

  金山大道东30号(原地税收费大厅)——金山大道东52号;

  金山大道东57号(逸龙山庄)――金山大道东77号(明望集团);

  旗山小学学区范围:银塘西路38号起——银塘东路路两侧;

  连城东路1号(妇幼活动中心)——金鼎名都小区路两侧(含金鼎名都);

  渡江北路43号(金桂景观园小区)――渡江北路119号(粮食储备库)路两侧;东湖路路两侧小区。

  金山路小学学区范围:金山大道西龙湖国际城小区——金山大道西盛世龙城小区路两侧(含绿岛公馆、盛世龙城、玉龙花园、天利明珠、龙湖国际城及部分私人开发房产)。

  连城村、小缸窑居委会。

  蒲洲小学学区范围:长江路(青山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起)以东;东湖路以南。

  公共学区(枞阳小学、城关小学、蒲洲小学):青山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以西——莲花湖通江小闸。

  公共学区(枞阳小学、石岭小学):连城西路(锦绣小区)。

  公共学区(城关小学、石岭小学):逸龙山庄小区。

  公共学区(石岭小学、旗山小学):枞阳镇沿河村、都市华庭小区、瑞景花园小区。

  公共学区(石岭小学、金山路小学):金山大道西7号(红宝石)——金山大道西税务局路两侧小区。

  公共学区(旗山小学、蒲洲小学):国投中心城、碧桂园小区。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律师声明 | 广告服务 | 举报纠错

枞阳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皖ICP备0750286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200050 皖网宣备090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3408230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