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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委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6 18:51:1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6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农委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接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农委党组共召开会议7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措施上强化落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方法和步骤,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做细做实整改台账,列出问题类型、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是责任上全面压实。针对整改事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逐项听取汇报,逐件完成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二、聚焦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党组履职不够到位,执行有关政策有偏差,没有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研究,机关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了《中共枞阳县农委党组议事规则》(枞农组〔2017〕26号),并经2017年11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11月16日印发执行,将“三重一大”纳入议事范围,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报经党组会研究,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次。二是修改完善了《枞阳县农委财务管理制度》(枞农组〔2017〕26号),并经2017年11月10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11月16日印发执行,明确5000元以上资金支出需经会议研究,未经集体研究的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支付,共研究大额资金支出4次。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混编混岗专项清理,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同时在清退1人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借调人员逐步消化工作,对现有借调人员进行梳理,履行好相关报备程序,明确借用时限,从根本上杜绝混岗、违规任职等现象的发生。

  2.针对“食堂停办后,原食堂承包人占用住房,用水用电农委负担”问题。

  一是制定了《枞阳县农委办公楼及附属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枞农组〔2017〕29号),并经2017年11月10日党组会议通过印发,从制度上杜绝私自占用公房行为的发生。对食堂承包人下达了限期搬离通知书,目前,相关证据材料已收集,已委托安徽枞城律师事务所左言环律师,着手准备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对原食堂承包人的思想工作仍在进行,争取其自行搬离。二是待其从食堂搬离后,立即组织相关股室,对食堂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

  3.针对“项目资金未足额使用,往来账款处理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问题。

  一是开展项目资金未足额使用情况专项清理,对农委机关及所属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存量资金已按县财监局要求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开展往来账清理,共清理其他应收款14项,其他应付款26项,2017年12月16日将往来账款处理情况报县国资办审批,等批复后进行账务调整;三是印发了《枞阳县农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枞农组〔2017〕30号),及时公开农委系统各类惠农政策申报和实施情况,确保惠农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4.针对“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未经预算评审,工程项目施工期过长,应尽快进行竣工决算”问题。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系2012年工程,总投资606万元,已于2017年11月22日通过县住建部门组织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2月初进行工程造价审计,12月29日通过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的总体项目验收。

  5.针对“涉农项目宣传不够,未能将各项惠农政策的内容、要求、程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各界掌握政策、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枞阳农业信息网、枞阳农委微信公众号、枞阳农业简报等平台,定期解读惠农政策4次,涉及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劝耕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共发布各类信息10余篇;二是加强与县电视台、枞阳新闻周刊、枞阳在线等媒体合作,报送民生工程、特色种养业扶贫等惠农信息,共刊登相关信息10余篇;三是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同时聘请省专家领导来枞阳集中授课,进行技术培训和惠农政策解读,共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20人次、特色种养业扶贫培训28649人次;四是利用枞阳农委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惠农政策6次,涉及新型职业农民评选、认定和扶持、贫困户自主经营脱贫奖补、现代农业建设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6.针对“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正常,没有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问题。

  一是印发了农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枞农组〔2017〕32号)、《中共枞阳县农委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枞农组〔2017〕28号)、《中共枞阳县农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枞农组〔2017〕26号),明确党组专职副书记主抓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建队伍;二是完善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党建工作,确定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星期五召开专题会议,全年共研究党建工作2次;三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做到逐月安排,共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2篇。

  7.针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机关和委属单位党支部建设,2017年10月下旬,农委党组组织对机关、种植业局、畜牧局、种子站、定点办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支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二是成立了农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枞农组〔2017〕20号),农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会议,专题听取机关和委属单位党支部汇报,研究支部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

  8.针对“党内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漏项缺项多,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会前书面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意见,梳理了7条意见问题;二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做好支部会议的记录和党费收缴工作,委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完善支部会议记录,按时收缴党费,2017年累计缴纳党费45180元,其中机关支部19607元、种植业管理局支部15649元、畜牧兽医局支部4810元、种子管理站支部3014元、生猪定点办支部2100元。

  9.针对“机关支部未按时换届,种子管理站支部换届时未按规定实行差额选举”问题。

  一是农委机关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严格按照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完成了换届工作;二是经县直工委批准,种子管理站支部重新召开了党员大会,并将选举结果报告县直工委批复,相关选举材料已整理归档;三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对机关和委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机关和委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均完成,并报县直工委批复同意。

  10.针对“2016年5月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职能已划归县农委,其五名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县食品公司党支部,不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问题。

  2017年11月9日,县直工委批复同意县食品公司党支部更名为县生猪定点办党支部。2017年11月26日,县生猪定点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完成了支部选举,选举结果报县直工委批复同意。

  11.针对“选人用人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问题。

  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科级以下)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枞组〔2017〕154号)和县人社局《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暂行办法》(枞人社〔2017〕350号)文件规定,2018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动议、提名、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任命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2.针对“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问题。

  印发了《中共枞阳县农委党组议事规则》(枞农组〔2017〕26号),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经统计巡察整改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13.针对“纪检组问责不够有力,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出台了《枞阳县农委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制度》、《枞阳县农业委员会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枞农组〔2017〕26号),通过在办公楼一楼公告牌上张贴省市县纪委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明确纪检组长不参与行政分工,专司纪检监督职能。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的,强力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制度。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三)严肃执纪问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加大警示教育与查处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5756227;邮政信箱: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46700;电子邮箱:zynwbgs@163.com。

稿件来源: 枞阳纪检网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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