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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7 16:25:3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一)迅速部署,把握巡察整改要求。10月12日在巡察组反馈会议后,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结合工作实际,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领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县红十字会整改工作建立牵头挂项机制,会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其他同志根据“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其他工作人员按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县红十字会建立了《县红十字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针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问题。

  由于单位刚独立,人员配备未到位,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为改变县红十字会没有党员的现状,已经于2017年9月从县卫生系统选调了1名优秀党员同志来县红十字会工作。

  2、针对“单位党员发展挂靠哪一个部门不明确”的问题。

  及时与县直工委沟通,将县红十字会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在县城乡规划局机关党支部,参加县城乡规划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于12月18日完成了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工作。

  (二)依法治会落实不到位方面

  3、针对“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未召开,依法治会未落实”的问题。

  由于县红十字会刚独立,未及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已经于2017年12月12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申请召开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待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立即召开。

  4、针对“未建立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和捐赠物监督审计制度”的问题。

  因人员未配备到位,监事会未成立,未及时制订,已经于2017年11月1日建立了《枞阳县红十字会捐赠物监督审计管理制度》和《枞阳县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三)捐赠款物发放不及时方面

  5、针对“2016年部分捐赠款物未及时发放”的问题。

  由于2016年抗洪救灾网络募捐未设置截止时间,捐赠一直在持续,导致部分捐赠款物发放不及时。现对所有募捐呼吁书设定募捐截止时间,按规范程序组织发放捐赠款物。2016年抗洪救灾接受捐赠款物26.9万元,于2017年1月2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在县红十字会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我县红十字事业发展、教育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虽然县红十字会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县红十字会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会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27757;邮政信箱: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政务中心大楼10楼1012室;邮政编码:246701;电子邮箱:2872644270@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纪检网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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