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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委(广播电视台)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9 07:30:36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文化委(广播电视台)开展了巡察,2018年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委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促进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推动管理工作的从严规范,进一步提升文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压实领导责任。3月15日下午巡察问题反馈后,委党组随即召开了党组会,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股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负责整改协调、督促检查、资料归整等工作。3月15日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整改目标。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修改并经县巡察办同意,形成了《枞阳县文化委员会党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根源,股室(单位)负责人真诚认领整改任务,全委上下层层发动,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实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落实责任追究。委巡察整改办公室通过定期抽查、对标核实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挂号销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整改事项,委党组及其整改办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重新整改。

  二、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针对18个问题24个具体问题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6个问题22条整改,2个问题2条整改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各项规章制度笼统、粗放,未结合本单位实际,不利于操作,风险点难以防控”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不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加大各类风险点防控力度。二是已组织专班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针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有些该由会议研究的重大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

  修订了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会前磋商、会中研究和会后监督,完善痕迹管理。2018年3月15日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专题会9次,研究巡察整改、制度修订、专项整治、人事调整、资金支付等事项。

  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用公文纸记录)、不完整(2015年1月14日、2017年3月8日两次二极机构人事变动以及2017年3月4日将履约保证金出借给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重大事项均未记录)”的问题。

  会议记录已分设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记录本,“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人事调整等工作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会议由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完整。

  针对“对与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承包合同执行不到位(2013年、2014年未按招标合同兑现广告承包金,到2017年仍拖欠文化委承包金)”的问题。

  一是2017年12月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催缴工作。二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我委向县国资委专题报告。三是安排委负责人赴宿松、潜山县考察,在党组会通报了考察情况。④2017年12月6日,给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送达“律师催告函”,2017年所欠承包金已于2018年1月份全部清缴到位并上交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挽回经济损失186万元。

  5.针对“超越职权决定相关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2014年4月8日会议研究,决定减少2013年、2014年广告承包金)”的问题。

  对2014年4月8日会议研究减少广告承包金事宜,根据会议记录倒查决策依据,已要求当时经办人员提供相关依据,并请当时负责人就此事作出专题说明。2018年1月新一轮招标后,广告承包金每月10日前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按标准足额缴入县财政非税专户,彻底杜绝抵扣和拖欠广告承包金现象。

  6.针对“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差旅费单未填列出差时间、地点及出差事由或附件与实际不符,会议费报销手续不全,缺少相关附件),购买物品未根据清单所列名目分类列支,大量原始支出凭证无证明人、未经会计审核,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购入固定资产漏记”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了机关财务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聘请第三方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2017年度财务开展专项审计。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出行私车公用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发票报销有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核定,按发票额报销规定批报。三是对委台固定资产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指定专人实行数字化条型码管理。

  7.针对“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多名广播电视台事业编人员在文化委机关公务员岗位上工作)”的问题。

  一是对机关股室负责人进行轮岗调整。二是向编制、人社部门申请招考计划。三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合理调配。四是确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已按规定完善人员借调手续,并及时上报县人事、编制主管部门备案。

  8.针对“对广告播出内容把关不严,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一定负面影响(2015年2月4日因播出虚假广告被处没收广告费0.7万元、罚款2.1万元,2017年7月31日因播出违法广告被处罚款2万元)”的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电视台广告审查制度,加大广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广告播出内容审查,严格广告制作人、广告部主任、分管台长分级把关和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虚假广告播出。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公益广告宣传播出力度。

  9.针对“对干部队伍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重视不够(2016年11月前未执行考勤制度,个人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单位有职工上班玩游戏被市效能办通报)”的问题。

  一是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检查督促制度,加强委台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二是坚持职工上班签到,完善请销假审批手续。三是根据枞效函87号通知要求,分两次扣除相关责任人两个月目标管理考核奖3916元,已于2018年3月中旬扣除到位。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针对“党建工作滞后,党费收缴不合规,吸收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机关支部、文物所支部均未按期换届;2014年度、2016年度党费一次性从工资代扣代缴,退休人员党费按每月10元缴纳,低于缴纳标准;吸收党员会议记录无党员签到,记录过于简单,无讨论过程)”的问题。

  (1)关于“机关支部、文物所支部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已成立机关党委,分设了机关支部与广电台支部,按程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博物馆支部已完成换届工作,目前全委系统支部均已按期换届,并正常开展工作。

  (2)关于“2014年度、2016年度党费一次性从工资代扣代缴,退休人员党费按每月10元缴纳,低于缴纳标准”的问题

  按照标准核算每位党员2018年度党费缴交额,然后根据规定由每名党员每季度缴纳一次,并按时上交县直工委,彻底杜绝代扣代缴行为。目前委、台支部党费已按严格按党章规定缴纳两个季度。

  (3)关于“吸收党员会议记录无党员签到,记录过于简单,无讨论过程”的问题

  委属支部按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完善会议记录,推荐入党积极分子12人上报县直工委。

  11.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记录不完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个别同志对照检查材料从网络上下载,出现“政协工作”等字样)”的问题。

  (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记录不完整)”的问题

  制定了中共枞阳县文化委党组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安排12次专题学习,专人记录完整。

  (2)关于“党的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个别同志对照检查材料从网络上下载,出现“政协工作”等字样)”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责成对照检查材料出现“政协工作”责任人宋军作出深刻检查,并以此为鉴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采取切实措施,反对形式主义。二是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委属各党组织的督促检查,要求各委属党组织认真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三是举办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党员观看了《永远在路上》专题片,并要求各支部开展大讲座,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全体党员都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县广电台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心得体会交流。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未实行签到,部分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没有内容;未设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而用信纸记录;无党小组活动记录和上党课内容,没有党务公开栏)”的问题。

  (1)关于“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未实行签到、部分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的问题

  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行动,党内政治生活正逐步正常。在委机关党委统一部署下,各委属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已经建立,会议记录逐步规范。

  (2)关于“未设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而用信纸记录”的问题

  已设立专门纪录本,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3)关于“无党小组活动记录和上党课内容,没有党务公开栏”的问题

  鉴于机关支部与广电台支部已分设,各支部党员数较少,目前没有分设党小组,同时机关支部和广电台支部均组织了集体学习,开展进村入户帮扶、植树活动等党组织活动,设立了党务公开栏。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3.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纪检监察人员出现阶段性空缺,党组未安排人员负责纪检工作,述职述廉流于形式,个别班子成员连续三年的述职述廉报告文字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

  一是2016年9月委纪检监察人员已配备到位,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二是印发了2018年度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考核、同落实。三是3月27日,委党组书记与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就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四是委党组对连续三年的述职述廉报告文字内容高度雷同的两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其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委党组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14.针对“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2014年1月3日电影公司购买8000元购物卡,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理”的问题。

  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不断加强对委属单位监督力度。4月10日,委党组组织委机关支部、广电台支部、委属单位支部党员干部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好心得体会。

  15.针对“违规出借公款(2017年3月4日将安徽锦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纳广告承包履约保证金出借给该公司用以支付2016年广告承包金)”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2017年12月份已追缴履约保证金并上交县非税收入帐户。

  16、针对“收支不入账,形成体外循环”的问题。

  (1)关于“广告承包收入未在单位账目中以“应缴财政款”入账”的问题

  一是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之中。二是2018年度广告重新招标后,收入每月10日前按时按标准缴入县财政非税专户。三是积极着手解决因技术原因不好做账的问题,我委正在与县财政非税局协商,商请该局提供证明材料以便我委建立广告收入台账。

  (2)关于“每年付给安广网络公司22万元游动字幕广告播出费和一些其他支出费用直接在广告收入中抵付”的问题

  规范相关款项收支行为。2018年广告承包时,我委将广告公司应付安广网络公司游动字幕广告播出费与广告承包费剥离,由广告公司与安广网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涉及广告公司相关应由我委承担的费用,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直接在广告收入中抵付现象。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目前正积极寻求财政部门支持,对实际发生的抵付单据予以甄别,核查确认其真实性后,拟在2018年财政账目中,以“2013-2016年度应缴财政账款及应支账款”单设科目建账。

  17.针对“存在违规开支问题,超标准接待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制度。三是公务接待坚持先申请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按照标准安排。四是对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18.针对“私车公用未执行枞车改【2016】93号文件《关于公务出行私车公用货币化补贴的通知》的规定,公务下乡私车公用未按标准报销”的问题。

  开展私车公用货币化补助超标准报销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7月后,我委私车公用报销标准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财务人员针对吴昊等人31次2016年3月10日车改后至2017年7月期间私车公用报销票据清理,并登记造册,经党组会议定后已经完成清退,挽回经济损失2050元。

  总的来说,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央、省、县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委党组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坚持整改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兑现,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敢于顶真碰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长效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加大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水平,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681;邮政信箱: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文广影视中心大楼711室;邮政编码:246701;电子邮箱:943211428@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纪检监察网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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