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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材办党支部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18-12-30 09:14:3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自接受巡察以来,我办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办党支部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制定方案

  办党支部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梳理了3个方面18个问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和整改时限。

  (四)坚持全面整改

  在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之后,办党支部针对巡察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深入分析研究、查找根源、对标对表,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转变作风等方式推动全面整改。巡察反馈后,办党支部对18项整改任务逐条进行落实,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我办在2015年就已停止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后,及时与县人社局进行了沟通、对接,于2017年1月执行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与县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按规定正常缴纳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

  2.针对“2008年—2015年党费补缴工作不力”的问题。

  办党支部立即与县直工委对接,全面核查了2008年-2015年缴纳党费情况,共补缴了2008-2015年所欠党费5881.6元。巡察整改后全体党员均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3.针对“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缺乏交流沟通”的问题。

  办主要负责人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大与职工交流沟通频率,制定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推进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确保谈心谈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通过领导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推进和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针对“党支部组织机构不健全,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问题。

  我办目前有正式党员7人,其中退休2人。在县直工委的重视和指导下,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及时对委员进行分工,并要求各委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同时,在新办公室建立了标准化党建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确保支部活动正常开展。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办党支部十分注重加强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践行“三严三实”。制定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支部学习、民主评议、党日活动等组织活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办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党要管党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必须把党内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保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6.针对“支部自2013年10月至今未换届”的问题。

  经县直工委同意,支部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党员大会,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改选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建材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并对支委委员进行了明确分工。

  7.针对“党日活动未按县直工委要求开展”的问题。

  党支部制定了《党员活动日方案》,每月15日均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两个明确”:明确活动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明确活动主题,主题党日活动以“基本形式+”模式开展。办支部结合实际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8.针对“ ‘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办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支部活动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支委会(支委扩大会)每年不少于6次、党员支部大会每年不少于12次、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共产党员身份,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针对“2013年以来未发展新党员”的问题。

  办支部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支委会高度重视组织发展工作,注重教育和引导优秀青年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规范发展、培养、考察环节,及时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10.针对“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没有认真传达布置落实”的问题。

  办举行了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改变观念、提高认识,从思想上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规定支部是抓意识形态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办支部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1.针对“违反效能建设等方面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加强内部管控,严格日常管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和出差备案制度,加强制度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服水平,优化发展新墙材和散装水泥工作环境。修订完善了《作风效能建设制度》,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2.针对“用人存在违规现象(一名职工县人社局批复退休仍上班并正常发放工资及津补贴等问题)”的问题。

  我办已按人社局的批复执行该同志的退休工资,该同志退还了多发的工资和津贴。

  13.针对“建材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我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从带好队伍着手,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建立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机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做好“两个责任”全程记实。拟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针对“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工作要求多,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少”的问题。

  我办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紧扣业务抓实党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岗位廉政建设要求,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思想基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自警、自律、自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5.针对“机关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我办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要求,全面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来人接待按县政府、县财政规定执行。三是购买办公用品有清单,领用办公用品有领条,差旅费按规定程序报销。四是重新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6.针对“违规发放津贴”的问题。

  办职工已全部退还多领的津贴,并已上缴县财政。

  17.针对“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办职工已全部补缴个人应缴纳的养老金。2017年1月起执行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与县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按规定缴纳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

  18.针对“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

  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建立了《效能建设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完善修订《墙改和散装水泥两项资金返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准则》、《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制度》、《散装水泥股工作职能》、《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股工作职能》、《综合股工作职能》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三、抓住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我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办将继续按照县委、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新墙材和散装水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改工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实现成果转化。

  (二)严格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管、理教育到位、执行权力到位。进一步增强“两个责任”,注重自身建设,注重长效管理,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态度坚定、措施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不断完善健全各项制度

  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建材办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6241,邮政信箱:枞阳县枞阳镇银塘路县建材办,邮政编码:246701,邮箱526044062@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纪检监察网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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