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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原经科委)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31 13:15:36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 2018年4月9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经信局(原经科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9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抓推进。为加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切实保证此次全面整改制度化推进和常态化实效,党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上做好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下联系机关各股(室),督促抓好整改推进工作。2018年10月29日,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原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作了深刻检查,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提高认识、推进整改的目的。

  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集中力量抓落实。全面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3条问题事项清单”,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思路总体推进问题整改;对于短期能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逐一盘点限期销号,切实做到见效果、见落实;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持续抓好整改,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处理,做到长期坚持、全面整改。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的要求推进问题整改,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门安排1名班子成员负责原委、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清退和追回,已追回违规发放各类名目津补贴5万余元。

  三是注重抓好建章立制,联系实际抓成果。举一反三、系统整改,针对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不严、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等问题,及时制定(修订)机关考勤请假、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机关日常管理制度,通过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保障机制,确保制度运行长期管用,效果显著明显,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反弹。坚决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系统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自觉将党建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党建活动载体等方式,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成果落实为抓手,找出“症结”、开好“药方”,凝心聚力、净化队伍、提振信心,全面推进全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清单,不折不扣抓紧抓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筑牢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思想根基。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着力推进全县工业转型。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起草《枞阳县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送审稿)》,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营、改造提升、关停退出”等方式,按照2018年12月底前处置不少于3家、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15家的目标任务推进处置,目前已成功处置4家“僵尸企业”。三是推动传统产业高新化。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确保全县每年技改投资在20亿以上,全县完成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同比有较大增长。四是常态推进“四送一服”双百工程活动,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截止整改结束,县经科委(县“四送一服”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入企走访调研569次,开展涉企政策宣讲解读395场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招工、用地等方面问题219个。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完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支出事先报批和审核把关程序,进一步压缩审批权限,规定凡200元以上开支须经委主要负责人同意,5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班子存在好人主义”的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强化“一岗双责”和责任担当;对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出现的不良现象,严肃问责、及时通报。二是强化党组权威。对不服从管理、工作推诿扯皮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坚决做到不向上推荐、不提拔使用。三是对严重影响工作的人员发现一名处理一名,坚决调离关键岗位,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识不足,抓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及时修订完善县经科委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学习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党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二是抓好机关干部学习。从严从紧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重点做好机关离退休支部党建活动的正常开展,抓好“固定党日+”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同时,全力做好“自选动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定期进行督查。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党组通过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党建活动载体等方式,将党建工作与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结合起来,按照每名党员联系2-3家企业推进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认真做好各类会议记录。选拔年轻党员充实机关支部,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经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记载好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会议研究的结果。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将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机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部分人员岗位长期未落实”的问题。

  对于原委局合并后,有关领导干部的相关岗位问题委党组已向组织部门进行了汇报。

  7.针对“科协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一是党组将认真研究科协工作。制定《枞阳县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二是优化科协机构职能设置。将建立覆盖基层科协组织体系,着力打造产学协同的协会组织;已制定《枞阳县乡镇、经开区科协换届实施方案》。目前,乡镇、经开区换届工作已基本结束。三是县科协的换届工作,由新组建的县科技局进行谋划。

  8.针对“县经科委有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

  党组已研究,拟定相关岗位人选。已向组织部门推荐了有关机构负责人的人选;同时,有关科室的工作已安排一名优秀年轻同志负责。

  9.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制定交流方案,解决人员交流不畅问题。积极向组织部门报告,对机关高配的二级机构负责人有计划进行轮岗交流;对其他人员,严格按照组织部门关于人员轮岗交流相关规定,逐步轮岗交流到位。

  10.针对“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逐步打破原有分工格局,根除“小圈子”思想;班子成员通过学习与谈心,向心力、凝聚力逐渐增强,责任担当意识逐步加强。二是班子成员要坚决维护党组权威,强化责任担当,不推诿、不扯皮;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服从大局。三是班子成员要加强团结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力争打造更多“精品”工程。

  11.针对“执行人事政策不认真,违反规定发放有关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人事政策规定。组织机关人事、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现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坚决杜绝人事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待遇,对违反规定发放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坚决予以追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针对“超越权限研究同意下属未参加车改单位发放车贴”的问题。

  已及时停发车贴。相关问题正在与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将严格按规定精神执行。

  1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追回原县经信委2015年4月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补发的2014年春节防火值班费1.3万元。二是对原经信委补发前些年有关经费发放的问题,专此行文至县纪委、财政、人社等三部门,就是否涉及违规发放问题予以明确定性。三是追回原县经信委2016年2月研究补发的2015年春节、清明防火值班费8400元;2016年2月研究发放的2016年春节值班费2800元。四是追回原科技局发放的2016年防暑降温费1.4万元。

  14.针对“违规公款购土特产送礼”的问题。

  一是党组将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党组已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领大家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文件精神。二是严肃进行问责处理。责令原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在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

  15.针对“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的问题。

  一是追回原科技局违规报销的手机费用,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已追回全额清退款。二是严肃进行问责处理。责令原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在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

  16.针对“违规送礼金”的问题。

  已追回原经信委在2015年为2名职工子女升学礼金各1000元,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7.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一是加大对班子成员管理教育力度,抓好经常性教育;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克服形式主义,力戒官僚主义。二是进行问责处理。在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原经信委、原科技局部分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8.针对“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修订制定《机关考勤请假制度》。成立机关效能组,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违反作风纪律和效能建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二是要求机关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吃东西、炒股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9.针对“社会化租车频繁,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实行机关用车统一管理。对公务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报销。确需社会化租车或私车公用的,严格执行县内有关文件规定,并在“出差审批单”中写明乘坐的交通工具,一并审批。二是严把审批关口。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要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分管负责人要严格把好关口。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机关将不定期对公务出行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社会化租车或私车公用的,一律不予报销,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0.针对“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务出行管理办法》。职工出差实行报批制,由出差人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由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差。二是《公务出差审批单》作为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凭证,未经领导审批的,其差旅费和车辆使用费不得报销,其出行也不视为公务出行,按旷工处置。

  21.针对“差旅费单填写不完整,部分无出差事由及具体时间,差旅费所附原始单据与填报日期不符;租车出差以燃油费入帐;公车外出附大量枞阳城区出租车票据”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出差实行报批制,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销审核。凡公务出差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出差;否则,不视为公务出行,差旅费和车辆使用费不予报销。二是坚决杜绝租车出差以燃油费入账、公车外出附本地城区出租车票据的现象发生。

  22.针对“会议费报销未附会议通知及参会人员签到记录”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费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记录等原始凭据。二是会议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按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23.针对“原经信委公务接待“四单”不全,来客陪客姓名不详,陪客人数超标”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必须“四单”齐全,注明来人单位、姓名、职务、人数和公务内容。二是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来客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24.针对“原经信委大额印刷费支出清单签字不及时或无人签宇,或结账时集中签字”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文印管理制度》。机关文件材料打(复)印原则上一律在机关文印室,不得外出打印(印刷)。确因工作需要在外打(复)印或印刷的,须由经办人员报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二是要求经办人员外出打(复)印或印刷文件要据实登记,并注明事由、文件份数、打印费用,做到当日打(复)印或印刷,当日签字,费用实行按月结算。

  25.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大量支出票据未经会计审核直接付款入帐,甚至存在无经手人、未审核、未审批现象”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财务实行分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5000元以上必须经集体研究后方可列支;支出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合规合法。二是完善支出手续。采购应当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并注明事由,经会计审核后方可付款;对票据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财务人员一律不得付款给予报销。

  26.针对“资产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资产监管,严格按照要求登记各类资产;已与枞阳长江会计事务所对接,请其前期帮助建立资产台账。二是集中组织办公室和财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厘清应列固定资产账目范围,并进行一次清查。三是对遗漏登记的固定资产一律进行补登,要求凡今后新购固定资产必须严格进行登记,确保单位资产账目相符。

  27.针对“原科技局职工工作餐以饭店白条入帐,无就餐人数、日期及标准”的问题。

  一是联系原就餐饭店,要求其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按要求填写就餐人数、日期及标准,对原科技局职工工作餐白条入账问题予以解决。二是严肃进行问责处理。责令原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在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在系统内再次发生。

  28.针对“无依据发放行车安全奖”的问题。

  已追回原经信委和原科技局发给单位司机的2015年度行车安全奖1689.93元和2003元。

  29.针对“原科技局违规享受伙食补助费”的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原科技局违规重复列报的伙食补助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修订完善《机关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对外出培训、学习、交流等情况,如培训单位(机构)提供伙食的,其差旅费一律不得重复列报伙食补助费。

  30.针对“部分办公用品购置无清单,购置办公设备合同供货方与开具发票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一是从严控制物资服务采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单笔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和服务采购一律实行政府采购;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物资和服务采购,坚持竞争性采购;采购方式和渠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明确今后凡能打捆招标的一律打捆招标,规范采购行为,坚决杜绝办公用品购置无清单和办公设备合同供货方与开具发票单位不一致问题出现。

  31.针对“科技馆零星工程收款方与合同签订方不一致”的问题。

  经认真查实,原零星承建单位现处于破产改制范围,其原有的工程队工程款拨款不能进入原发包单位,只得由原发包单位出具证明,委托拨款单位打入工程施工单位的事情属实;今后,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2.针对“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每季度提交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主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记录“一岗双责”全程纪实手册;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程纪实手册开展一次检查,对记录不及时,督促其限期改正;对记录不规范,要求其立行立改。

  33.针对“管党治党尽责不力。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对发现有违法违纪的人员,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到位。二是严格推荐把关。在每年12月底评先评优之前,党组将到县监察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了解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对有违纪违法的工作人员,一律不推荐参加评先评优。

  三、巩固现有整改成果,形成长效管用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与巩固提升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确保机制巩固、运行高效。

  (一)坚定不移抓学习,筑牢“四个意识”。我们将在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坚定“四个意识”,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有效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干部学习教育。

  (二)正风肃纪抓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坚决落实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全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制度严在当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经常性的管理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之以恒抓整改,提高“整改成效”。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坚持以“最严格”的要求、“钉钉子”的精神和“不贰过”的决心推动整改全面到位,坚决防范已整改问题再次在委系统内出现反弹,对未整改结束的问题,紧盯不放,制定专人负责督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整改不彻底不撒手”。对修订和新建立的制度,做到标本兼治,坚持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四)围绕中心抓发展,提升“本领能力”。继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抓好两个结合,坚持将巡察整改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将党建活动与平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集中力量谋发展、齐心协力搞建设,努力将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成果清单”,加快推动全县工业转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760;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49号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246700;电子邮箱:1637534803@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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