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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6-01 20:16:0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5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会后,我社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1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枞阳县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到机关股室、社属企业责任,防止人人都有责、人人都不负责。明确问题整改时限,确保限期内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针对19个问题,细化为49条整改措施,注重针对性可行性,注重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二)统一思想认识,有力有序推进整改。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统一全体干部思想,深刻认识和把握巡察整改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坚决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台账管理,定期报送整改进度,实行整改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到企业指导、检查、监督整改工作,帮助解决整改中实际问题。

  (三)压紧“五个责任”,提高问题整改质效。一是压紧党组织主体责任。社党组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始终把握整改工作主动权,按照时间节点一件一件抓落实。二是压紧第一责任人责任。社党组书记对整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三是压紧“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把管业务与管整改结合起来,到社属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村级供销社面对面交办、督办合作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支部党建等工作,促进立行立改。四是压紧机关股室落实整改直接责任。整改责任不仅向企业延伸,而且向内设机构拓展,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整改,防止机关内部形成责任“真空”。五是压紧整改监督责任。积极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下属责任单位的跟踪调度、检查监督,严把整改质量关。

  二、认真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开展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对供销社整体发展改革谋划不足”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研究,形成《关于供销社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三农”为使命,以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为抓手,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载体,坚持创新驱动,壮大合作经济实力,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发展活力。二是从2018年起至2020年,每年新增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少于5家、省市“新网工程”项目不少于4个,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乡镇都有新型基层社。合理发展综合服务站和行业协会。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提升合作经济发展水平。在产品创品牌、上档次和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上加强引导,计划三年累计申请绿色农产品认证3个,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3个以上,构建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四是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促进供销系统电子商务稳健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和农产品网销,年交易额增长10%以上。五是加强联合合作,壮大社有经济实力。着力引进安徽供销建投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参与建设横埠农产品产业物流园。稳定发展社有企业,不断激发内生活力。六是深化县供销社机关改革,根据市编委批复,争取县委尽快配备县供销社理事会、监事会班子。适时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适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七是将以上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责任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2018年的综合发展改革主要任务已完成。

  2.针对“企业改革改制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一改了之,甩包袱”和“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两种不良思想倾向,带动全社上下,把思想统一到不断深化改革上来。二是安排社负责人带队,对社属7个企业进行调研,摸清实情,听取意见,对照政策,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经党组(扩大)会研究形成分类指导企业改革意见。三是深化县土产公司改制,按有关规定实行资产置换,完善企业制度,真正建成股份制企业。四是根据棚改推进和企业相关遗留问题处置情况,从2019年7月起,选择一至两家社属企业,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实行改制。五是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对资产和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着力创新经营制度,拓展经营业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做大做强,在为农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增强与省供销社直属公司的联结,推进安徽供销枞阳农产品综合物流产业园项目落地工作。六是认真听取有关企业职工意见,开门接访,主动约谈,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支部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反复学、全面学,推动学懂弄通做实。1-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机关支部开展党日活动9次、开放式组织活动4次、志愿服务活动3次,机关支部学习活动在《先锋铜陵》的综合排名中列县直机关支部前列。二是加强企业党支部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针对制度缺失,在7个企业支部全面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办制》《“党员活动日”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流程图》等6项制度,并上墙悬挂。针对多数企业党员活动室不规范、少数企业无活动室,督促企业调剂、整修房屋做党员活动室,由县社出资2500元,为5个困难企业制作6项制度、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等10块标牌,并赠送部分学习用书、学习记录本。2018年9月份,各企业普遍开展1-2次党日活动和学习活动,支部建设步入正轨。三是以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县社正在做的工作,促进供销社事业行稳致远。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认识上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党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仅9月份就开展学习教育检查督促活动3次。二是修改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会研究并予印发。落实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三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等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2018年9月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传达8月份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部署我社意识形态工作。9月10日,县社党组会传达县委常委会第80次会议暨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9月29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领相关股室同志到在城企业进行检查督促,重点检查各支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针对“机关组织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根据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要求和县委转发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枞发〔2018〕15号),县社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与内设机构负责人、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了解,消除误解,努力达成共识。二是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对一些同志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批评,改变老好人现象。三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围绕主题,引导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克服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直面问题,见人见物见思想。

  6.针对“现有未改制下属企业党支部大多软弱涣散,组织生活很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完成4个应换届企业支部的换届工作,配齐支委班子。至2018年10月底前,所属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党支部、县综合贸易公司党支部、县物资回收公司党支部和县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全部进行了换届。二是建立健全社属企业“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党员领办制、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流程等6项制度,并上墙悬挂。三是对党费进行了清理、核定,按时缴纳。四是普遍建立联系流动党员制度,每个支委成员联系一名或几名流动党员,定期交流谈心,听取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按时收取党费。五是从9月起加大了对县农资公司、县贸易公司、县物资回收公司、县烟花爆竹协会、县供销大厦等5个企业党支部的检查、督导力度,发现县农资公司、县贸易公司、县物资回收公司3家单位党员活动室不规范,县供销大厦无党员活动室的问题,督促企业调剂、整修房屋做党员活动室,由县社出资2500元,为5个困难企业制作6项制度、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等10块标牌,赠送学习用书、学习记录本,促其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检查中发现有学习记录不全、内容过于简单的问题,当场给予示范指导,督促其补记充实。

  7.针对“多数企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得不到落实,组织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已组织3次督查,社属企业支部“三会一课”等6项制度已全部上墙悬挂,从9月起社属企业支部已正常执行该制度。二是在社属企业发展预备党员1名,改变社属企业多年无人入党的现象。

  8.针对“基层党支部多年未换届”的问题。

  已全面完成应换届的企业党支部换届改选。枞阳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党支部于2018年9月30日进行换届,枞阳县综合贸易公司党支部和中共枞阳县物资回收公司党支部于2018年10月23日进行换届,枞阳县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于2018年10月24日进行换届。

  9.针对“机关人事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已转发机关“三定”方案,按方案理清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明确电子商务新业态和脱贫攻坚工作分别归属有关内设机构管理。二是2018年招录2名参公人员,分别从事会计和文字工作,促进人员力量合理配备,逐步改变人事股长兼会计、副主任从事文字工作的状况。三是在2018年招录2人基础上计划2019年申报1个公益性岗位,充实1名工作人员,2020年招录参公人员2-3人。结合进行岗位交流,有效改善机关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强活力。

  10.针对“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够”的问题。

  一是党组坚持党性原则,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积极引导党组成员提高党性修养,克服消极情绪,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二是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和各种会议,加强沟通,努力增强协调性。三是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排除阻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各项工作上来。四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健全议事规则、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前安排计划,每月至少学习一次,至2018年10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5次。坚持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议决。坚决贯彻执行枞发〔2018〕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县社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和联系企业负责人共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针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回避矛盾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到不回避矛盾问题,不上推下卸难题。二是改进作风,了解实情,同基层共商破解难题之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实行县社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力抓脱贫攻坚、棚改拆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脱贫攻坚方面,我社在帮扶贫困村村出列的基础上,坚持脱贫不脱钩,圆满完成巩固脱贫成效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棚改拆迁年度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1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一是会议次数和规模方面,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与机关党支部学习会一并举行;多开“小会”,少开“大会”,重在解决问题;需要开的几个会,安排半天的时间集中开完。二是发文数量方面,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三是重点工作现场交办,面对面督办,减少开会发文件。四是建立机关工作微信群,运用现代通信手段指导工作。

  13.针对“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县供销社机关考勤制度》,严格上下班、请销假等规定,在强化硬约束的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觉性。二是确定专门人员,加强日常的考勤工作和检查监督。三是及时核对上下班签到签退、请销假情况,做好统计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梳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工作分工修改完善防范措施。每个班子成员都要防范三个风险: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风险、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或“一岗双责”的风险。二是修订《县供销社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县供销社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和《关于完善财务报销要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加强内控工作。三是调整分管财务审批的副主任兼任的办公室主任职务,落实监管分开要求。

  15.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财务报销要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报销凭证。一是财务报销凭证必须合规,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报销。需要验收的,还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名或提供验收合格资料。二是差旅费报销,必须逐次填写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每一位出差人员都要签名。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必须分开填写,不得笼统填报。差旅费报销单,须附《公务出差申请表》或会议、培训等书面通知。三是参加车改人员不得报销车贴保障范围内的交通费及相关补助费。未享受车贴人员,可根据公务需要据实报销交通费。四是凡报销凭证要素不全、报销程序不合规的,不得批准报销。我社已从2018年9月25日起,按照上述制度严格执行。

  16.针对“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建立完善2017、2018年固定资产台账,做到应登尽登;进一步细化台账内容,将固定资产名称、价值等制表到股室,落实责任人。

  17.针对“少量账务处理存在错误,欠付款未挂往来账核算”的问题。

  对2017年电商惠农工程款分期付款,已按时调整该欠付款的账务处理,记作“应付账款”科目。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8.针对“党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与此同时,对照县社党组年初与下属企业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逐个企业逐项检查监督,加强补缺补差,压实从严治党责任。突出企业依法依规管理好企业资产资金,完善规章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重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二是坚持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三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从党组书记带头,同机关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谈话谈心,听取意见建议,消除误解,增进了解,调动职工积极性。四是从完善考勤制度入手,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五是坚持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报告、沟通、联系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问题按商定意见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19.针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树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从党组班子到企业支部书记都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无禁区,机关要抓,公有制企业也要抓,“冷门”和困难企业都没有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的特殊性,都必须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防线。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以我省“陈杨周”案、我县周xx案等为反面教材,敲响廉政警钟。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厚植防腐反腐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印发《中共枞阳县供销合作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突出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党组班子领导成员为重点梳理风险点,突出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或“一岗双责”等风险,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对关键环节易发问题的防范,制定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四是进一步把牢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关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克服一手硬一手软和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坚持把“一岗双责”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报告,接受考核评价,推动落实“一岗双责”。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固化整改成果,严格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县供销社机关考勤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制度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经常抓、抓经常,举一反三,防止新问题发生。认真抓好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不断地加以完善。

  (二)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常态长效。强化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的监督,确保整改持续发力,见长效。要持之以恒纠“四风”,驰而不息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把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行稳致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682609;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21号枞阳县供销社;邮编:246701;电子邮箱:2127344352@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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