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5月2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原县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工作动员部署
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县城乡规划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力量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及党组民主生活会,讨论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及责任股室,每项整改任务均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三)推动整改进度。局党组多次利用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机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每周一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听取各责任人对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及时了解整改进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下一步整改要求。分管负责人及时和分管单位负责人沟通,掌握进度,解决问题,确保整改有新变化、出真成效,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18年9月17日、2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重点学习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的文件精神。二是针对党组记录不全的问题,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确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要求对会议讨论、研究记全记细,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三是9月17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中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支委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支部书记作了表态,要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落实好整改任务,加强学习,把支部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针对“思想建设工作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支部学习制度》,支委委员对学习活动中存在不足的问题,分别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对强化支部学习提出明确要求。二是针对十九大学习心得体会未署名或未撰写的问题,经认真审阅,责令相关人员进行补充署名,6人未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的进行了补写上交。三是明确专人对支部学习活动的资料、档案进行收集,并开展经常性检查。
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结合党组扩大会、党员活动日,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制定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坚持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针对“人员混岗问题严重”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县人事部门沟通对接,县规划局考录了1名公务员逐步解决混岗的问题。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并以此为契机,积极稳妥、分期分批解决人员混岗的问题。
5.针对“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设计院支部换届中出现的问题,2018年9月20日,设计院支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支委会认真进行了总结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支部书记作了自我批评,就进一步做好支部工作进行了表态。二是针对设计院主要负责人长期缺位问题,局党组研究推荐人选并书面报告至有关部门,请求尽快将县设计院主要负责人配备到位。三是为规范设计院内部管理,制定了《枞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公务租车管理制度》《枞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规划项目设计质量管控措施》,规范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程序,明确项目职责分工及质量管控流程。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针对“规划的严肃性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3个项目规划方案修改的缘由、方案审查、方案公示听证、规委会审议等过程进行了自查和梳理。该3个项目规划修改前均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修改的方案用地性质不变,未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未降低小区绿化率,修改后的方案符合《枞阳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按规定进行了报批。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规划方案调整程序,制定了《枞阳县城乡规划局规划修改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规划修改程序,加强对规划方案的监督,更慎重对方案的修改和调整,确保规划严肃性。
7.针对“规划监管环节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关于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枞阳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专项清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梳理2015年县城乡规划局成立以来实施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311项,整理合并现场检查项目206个。此轮巡察发现3个项目存在一定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县执法局查处。同时,严格按照《枞阳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定期和不定期对实施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巡查。二是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够的问题,我局对《枞阳县城乡规划局公示公告听证工作制度》《枞阳县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制度》《枞阳县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制度》《枞阳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核实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严格按照《枞阳县城乡规划局公示公告听证工作制度》《枞阳县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等,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对有群众反映的项目按《行政许可法》规定举行听证会。三是关于验线工作不认真不仔细的问题,告知建设单位,项目基础工程建设到正负零标高时,及时向我局申请规划验线;加强批后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四是关于规划监察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严格按照《枞阳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监管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定期和不定期对实施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巡查。五是关于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问题,及时移交县执法局进行查处,并做好与执法局的对接,跟踪了解执行情况。
8.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分管局领导组织召开关于设计院整改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的设计院存在的有关问题,逐项分析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结合每周业务会议及局务会议,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二是针对县设计院的体制实际,为提高职工做业务积极性,院领导班子经过调研,参照周边设计院改革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经会议讨论、职工会通过,最终确定了多劳多得的工资改革方案。统一将财供人员财拨工资作为设计院的收入,其他自收自支人员的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仅作为档案工资,所有人员按设计院内部改革制度发放绩效工资,改革后职工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经综合分析,2015-2017年未超出人事核定的工资总额。三是针对应收账款问题,经认真清查,除工程中止未按合同实施的43.22万元外,实际应收帐款158.1438万元,其中正在合同履行期尚未竣工结算148.1838万元,欠款共6个项目9.96万元。截止目前,合同履行完毕结算52.08万元,合同履行期尚未竣工结算96.1038万元;欠款追回2个项目0.7万元,尚欠4个项目9.26万元。工程欠款项目均落实责任人催收。四是梳理不规范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情况,补充完善用车登记及公务接待单,对历年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同时,制定《枞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公务租车管理制度》《枞阳县建筑规划设计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五是针对业务质量问题,制定了《规划项目设计质量管控措施》,明确了项目职责分工及质量管控流程。
9.针对“没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公务接待费无公函,无具体来客人员名单问题,对涉及的公务接待进行梳理,由经办人员补充来客人员名单,并联系来客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二是2018年10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枞阳县城乡规划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不规范的经办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提出批评教育,涉及的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分别作了自我批评,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文件规范学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等文件精神。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针对“部分支出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一是针对租车费无使用事由及清单问题,要求涉及的租车使用人员补充用车事由及清单,经查我局无公车私用问题。二是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由会计补充入账到位。三是针对部分公务接待费、办公费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及时梳理,补充相关材料。
11.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的问题。
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准则》,与县财政部门联系,对标先进,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枞阳县城乡规划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及资产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的目的是促进工作,巡察反馈的问题就是我局工作的薄弱环节,我们不仅要完成整改任务,还要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反弹,将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形成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改过程中修改完善的机关财务管理、规划方案调整、规划巡查、规划公示听证、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671;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246701;电子邮箱:274757917@qq.com。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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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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