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枞阳县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引导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
一是抓好队伍选拔。明确选拔范围,规范选拔程序,从在职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中以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选拔一批,确保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2名“法治带头人”。截止目前,全县选拔出“法律明白人”共5385人、“法治带头人”共513人。
二是抓紧管理培育。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管理和学法档案,加强日常管理,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优化队伍结构,保持其队伍稳定性。制定培养计划,配发专门编印的《培训手册》6000余份,从实施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目前,全县共举办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为主要对象的轮训18场(次),受众达2000余人。
三是抓实作用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是老百姓身边最近的“法律智囊”,着力发挥其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为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支撑。(枞阳县司法局供稿)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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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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