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椐据中央、省、市、县规定,期间长江流域枞阳县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含长河和菜子湖)实行全面禁捕。为此,全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禁捕期间务必做到“四个禁止”:
一、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水产品经营者禁止生产、加工、销售江鲜江鱼江虾;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各类食堂)禁止采购、烹饪江鲜江鱼江虾,禁止向消费者虚假宣传可消费江鲜江鱼江虾;
三、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店招、牌匾、菜谱、名片等禁止含有江鲜江鱼江虾等明示或暗示的禁用内容,原宣传内容中含禁用内容的立即自行拆除、覆盖或上缴,否则一律严肃查处;
四、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证照中名称和经营范围禁止含有江鲜江鱼江虾等禁用内容,原证照中含有禁用内容的,经营者务必立即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请全县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禁渔令”,相互监督,广大消费者主动监督,若发现禁渔期间生产经营者存在销售江鲜江鱼江虾、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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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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