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6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表彰优秀政协委员;
四、举行大会发言;
五、列席枞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其它有关报告;
六、选举事项;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枞阳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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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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