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3时,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成功开具全市首张水土保持补偿费完税证明,征收费款3.82万元。这是全市第一笔由税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志着我市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已顺利落地实施。
自今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此次划转的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提前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征缴流程,及时分析研判划转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征管效率,优化缴费服务。殷龙乐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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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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