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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

时间:2022-08-04 08:58:35

  日前,县政府办发出通知,部署安排我县工伤保险参保先行、扩面征缴工作。通知旨在实现“工伤优先、项目参保、应保尽保”,切实保障我县小微企业和工程建设领域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用机制性办法解决其工伤伤害问题,化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发挥工伤保险保驾护航作用,创优我县营商安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通知要求凡是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小微企业,招收录用员工的,均可按照工伤先行的原则,“实名制”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行业类别、职工人数等,依规核定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和当期缴费基数。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费实施浮动费率办法予以缴纳。对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设置其他限制条件,积极支持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二是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实名制”。通知指出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均应按“实名制”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辟参保“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应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1.2‰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和竣工备案时,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三是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实行“一次性告知”。小微企业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营业执照)到枞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缴费后可通过网办系统,线上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名制”备案登记。用人单位变更、人员增减时,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动确认和补缴费手续。

  通知强调,宣传媒体等要持续广泛的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认识,促进主动参保。县人社、税务、住建、交运、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开展稽核检查,督促企业应保尽保,协同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切实维护好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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