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枞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枞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枞阳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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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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