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1月18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举行大会发言;
(四)列席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其它有关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枞阳县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有关事项如需调整,授权县政协主席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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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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