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公明、胡显景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5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孙公明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因工作变动,胡显景提出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公明、胡显景辞去枞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6月25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石秀清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6月25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佳佳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杨玭嫔为县人民法院横埠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杨进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6月25日枞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方文兵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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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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