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在线消息 8月29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马寅、江习明、刘明、陆信国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吴昊,副县长石秀清,县法院院长严立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春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枞阳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24年县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评议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枞阳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枞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的督办办法》,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王凯、周素雅)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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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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